殡葬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礼仪文化又是殡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素称“礼仪之邦”,历来重视礼仪行为,而丧葬礼仪是礼仪中最为独特,最为引人注目的一种,因为丧葬礼仪是关于死亡的仪式,是人们既感到恐惧,而又不得不面对的人生重大仪式,其中既夹杂着恐惧和敬畏心理,更有着对新生的渴求和追求生命的永恒和不朽。世界各民族都在其历史文化的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特色的丧葬仪式,而其中中国传统的丧葬仪式是最为繁缛、最为隆重和最有特色的。在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过程中,许多传统的中国文化在内外的冲击之下,逐步地丧失了她的影响力,中国丧葬文化中的礼仪文化也是如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是她的根,虽然在表面上我们阻断了某种行为和习惯,但在民族的心理上我们不可能轻易地了断,“寻根”心理在世界各地的民族中仍随处可见。出于寻根探源,也出于对现代殡葬礼仪的反思,本人对传统的丧葬礼仪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我在本文中从传统丧葬礼仪研究的视角对丧葬礼仪文化进行分析。囿于文章的篇幅,我不可能从文化中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而只能对文化中的主要方面——文化价值观进行分析。“文化分析是将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要分析一个整体的文化,涉及的主要问题是确定其主流价值观和标准 文化的基本要素是传统(通过历史衍生和由选择得到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其中以价值观最为重要。”‘价值观是文化中的核心成分”。因而,我对丧葬礼仪的文化分析,主要是揭示出丧葬礼仪背后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观。对丧葬礼仪的文化分析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观察这些文化是如何在社会行为中得到体现的,研究价值观和观念如何塑造物质文化,同时又为物质文化所决定的。”通过对以上方面的研究和思考,我认为,蕴含在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中的主要文化价值观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孝的观念
孝在中国文化中,在儒学中具有原发性、综合性,是其核心、根本与特色。我们从孝的基本含义“事亲”这一方面来看,为人子怎样事亲才算是孝呢古代言孝的儒家经典《孝经》里面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概括说来,孝包含事生和事死两个方面,而在事死方面犹为重视,丧葬礼仪可以看作是对事死方面的展现。对事死的重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找到证据。第一,孝的最初形式是强调对先祖的祭祀,是念祖怀亲。氏族制时期“孝观念行为更侧重对父母后事的处理,以及追荐、怀念先人的习俗方面。”“早期的孝观念和行为,怀念祭祀父母应该是更为中心的事。”第二,历代强调孝的教化功能,而其中最重要的形式即通过丧葬活动。《孝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论语》中说:“慎终追远,则民德归厚矣”。第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丧葬礼仪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并以此来检验后代子孙是否孝顺,故有“孝莫重于哀”一说。第四,把事死提到与事生同等重要的地位,其实质是凸显事死的重要性。《中庸》中说:“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孝观念作为一种观念形态总是要通过许多具体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丧葬中则是通过礼仪形式。“中国传统的殡葬礼仪中贯穿着儒家的‘孝文化’,各礼仪环节是按孝道的思路设计的。”孝观念在葬礼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对丧葬的重视和对丧葬质量的重视。
对丧葬的重视引发出繁缛的丧葬礼仪形式和较规范的丧葬制度。丧葬礼仪是后代子孙对长辈的最后一种尽孝的形式。为了体现孝子贤孙对长辈的孝敬之情,哀戚之心,仪式仪规非常繁缛。仔细考察丧葬礼仪的程序设计,我们可以发现,孝观念是其中的主要脉络。丧葬礼仪中的孝观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事生”的后续行为,这主要体现在初丧礼仪之中。子孙不因长辈的谢世而有所懈怠,初丧礼仪中搬铺仪式、沐浴更衣仪式、饭含仪式,覆面仪式、招魂和送魂仪式等都包含有孝敬之意。比如沐浴更衣仪式,既是让死者干干净净地到达阴间,为祖先所收容,又表达了这是生者最后一次侍候死者。第二,对长辈去世的哀痛之情。对长辈去世的哀痛之情既是自然流露,又是孝的体现。在整个葬礼过程中,晚辈们竭力渲泻内心的哀痛之情,同时又都在精心自塑“孝男孝女”的光辉形象。对于哀痛的设计,其中有两个方面是必须注意的,一是必须有哀伤的表现,否则便被视为不孝,二是哀伤要适度,不能以死伤生。哀伤之情贯穿整个葬礼,集中体现在以下仪式中,包括奔丧、吊丧、大敛、出殡时的哭丧仪式等。我们以出殡时的哭丧仪式为例。出殡时必须有全体后代的哭声,而且哭声要大,如果出殡没有哭声相伴,就会被别人笑话,其后代子孙也会被人视为不孝。为达到效果,民间还出现了职业性的哭丧者,专门替人哭丧。哭丧还有特别的讲究,哭的内容和形式都有相应的规定。第三,葬后对长辈的哀悼之情。子孙后代与长辈的关系并不随着葬礼的结束而停止,生者与死者的对话,死者与生者的纠葛还将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有的甚至持续到生者的生命结束,这也符合“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精神。死者葬后,还会定期举行一些活动或仪式,以维持与死者的关系,同时体现“念祖怀亲”的孝道观念,这些仪式包括守孝、服丧、扫墓、祭祖等等。
在丧葬礼仪的形成过程中,还出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倾向,即形成一定的丧葬礼仪制度。这种礼仪制度是封建统治者“移孝作忠”的结果,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其中核心的观念是“重孝道、明宗法、显等级、隆丧厚葬”。丧葬礼仪的形成有两条途径,一个是由俗而礼,一个是由礼而俗。丧葬礼仪制度与丧葬风俗相比,它的规范性更强,影响面更大。我国丧葬礼仪的制度化从进入奴隶社会就开始了,从《周礼》、《仪礼》和《礼记》等典籍中,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丧葬礼仪在周朝就已经非常完善了,它们在丧礼、墓地、棺椁、随葬品及礼制的监督执行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而且详细的规定。丧葬礼仪制度主要包括丧礼制度、丧服制度、居丧制度、陵墓制度和明器制度等。
对丧葬质量的重视,主要表现在厚葬上。中国传统社会的丧葬历史从总体上来讲是隆丧厚葬,其背后的核心观念是灵魂,即逝者去世后在另一个世界仍可像生前一样享受现实世界的物质生活的后代子孙的孝意。
二、灵魂的观念
丧葬的起源与原始人的灵魂观和灵魂不死的信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丧葬礼仪中的许多仪式和做法也与灵魂观念直接相关。正是灵魂的观念,才为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中的繁缛、恭敬、敬畏等行为或态度等找到心理学的根据。
那么,灵魂的观念是什么呢第一,传统时期的中国人相信灵魂是存在的。灵魂是存在的是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共同信仰,它也是原始宗教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原始人的心目中,万物都是有灵魂的,不仅是人而且所有的动植物乃至无生命的东西的背后都藏着一个“精灵”。在万物有灵观念的基础上产生了原始的宗教形式——原始图腾。第二,灵魂可以独立于人的身体而存在。灵魂寓居何处,人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灵魂既可寓居于身体之内,也可以在身外游荡。灵魂的这种来去自由确实为人们解释许多无法理解的事情提供了合理的说明。比如说生病,原始人相信,生病是人的灵魂出走之后,没有及时回到体内。又如做梦,做梦不过是人的灵魂暂时离开身体,人们醒来后,灵魂便又回归肉体。再如死亡,这个人们无法解释的生命之谜,便可以合理地解释为灵魂的永久离去。第三,灵魂是不灭的。灵魂与肉体不同,肉体只是灵魂的寓所,是会灭亡的,而灵魂却是永生的。“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第四,灵魂在另一个世界活着,但并不是跟活着人断绝关系,它仍以各种方式与生者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既然灵魂可以独立于肉体而存在·,并且灵魂是不会灭亡的,那么,对于灵魂的处理就是丧葬礼仪必须面临的事情。灵魂观念对于丧葬礼仪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灵魂的观念引发了丧葬礼仪。既然灵魂是不死的,而它又以种种方式与活人保持联系,那么对于肉体的处理不仅必要而且十分重要,这样原始的丧葬方式就产生了。第二,由于灵魂永存人间,祸福人类,因而在对灵魂的处理上,表现出既讨好又讨嫌灵魂的矛盾心理。比如,对于非正常死亡者的灵魂,以及夭折小孩的灵魂,人们往往认为他们的灵魂是凶的,不能葬人宗族墓地,同时人们又以不同的葬式来处理不同的灵魂。对于正常死亡的灵魂,以及对于祖先的灵魂,人们则是重视有加。人们竭尽自己的智慧,事鬼敬神,希望得到鬼魂的庇护。讨好鬼神的方式很多,在丧葬礼仪中主要表现的方式有沐浴仪式、饭含仪式、覆面仪式、厚葬、水陆道场、祭祀仪式等。第三,灵魂对于人们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在丧葬礼仪中,还有专门的处理灵魂的仪式:招魂和送魂仪式。招魂仪式是在死者刚死亡的时候就开始了,这一仪式含有最后一次挽留死者的意思。如果死者不能复生,则马上举行送魂仪式。送魂仪式的目的,是让灵魂到达他的目的地。在送魂仪式中,人们像送生者上路一样,要为灵魂指路,赠送一定的食物和金钱,要点上长明灯,为灵魂照亮前进的道路。人们郑重其事地以一定的方式处理灵魂,好让灵魂顺利地到达。招魂和送魂仪式也表现了人们两种相互矛盾的心态。前者是希望死者灵魂复转再活转过来,而后者则告知死者灵魂迅速离去,不必在此逗留作祟。第四,灵魂观念引发了中国传统的鬼神崇拜。鬼神崇拜是葬后礼仪产生的直接根据,其中包括了惧怕、讨好、孝等因素。由此产生的葬后礼仪,主要包括居丧礼仪、丧服制度、祭祀仪式等。
三、等级的观念
传统等级观念脱胎于奴隶社会,完善于封建社会,反映等级制度,并为思想家所论证、为法律所强化,因而成为一种认知方式、一种思维方式、一种行为准则,成为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传统等级观念,有以下两个要点:(1)人是有等级的而非平等的,所“天有十日,人有十等”。(2)每个人应按其所归属的等级行事,各安其位,各尽其职,享有相应权利,履行其应尽义务。
中国传统的“礼”制,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等级制度,因而在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中包含有明显的等级观念。我们可以从丧葬礼仪发展史中可以窥见这一特点。中国的丧礼葬礼自周代以来历代均有改革而且繁简仪式也有所不同,但是长久以来均以汉族为代表,其基本观念也始终未曾动摇。我们考察中国丧葬史,便可以看出,等级观念是丧葬礼仪中的一个重要观念。夏商周时期,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已向系统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周代,为一个崇尚礼仪的时代,丧葬礼已经非常完备。从《周礼》、《仪礼》和《礼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丧葬规则的一个最大特点便是平民与士以上统治者的区别对待,这种区别往往以士为分界点,对平民不再做出更为具体的礼俗规定或者提出详细的要求,但对土以上的各个统治阶层,则做出相应的详细礼制规定,以区别从帝王到诸侯到士大夫之间的不同阶层地位、权力、爵秩。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的丧葬礼仪已基本具备。当时丧葬礼仪的特色,在于强调伦理秩序的充实和道德架构的建立,由此规定出亲属团体的层级亲疏关系,以及比附于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使伦理秩序与政治秩序在丧葬礼俗中获得有机的统一。由于丧礼无不本之伦理秩序和政治秩序,故而其外在的表现形式也变得十分繁复。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最为繁盛的时期,各种体现封建等级礼仪的发展登峰造极,丧葬礼仪制度也发展得很完善。明代统治者出于人伦教化、稳固政权的考虑,对庶民百姓的丧仪制度、居丧制度、服丧制度、葬法等均有严密详尽的法令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说,丧礼是中国传统社会等级制度的一个缩影。
中国传统丧葬礼仪中的等级的观念,主要表现在丧葬礼仪中的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葬礼过程中的礼仪表现出不同等级的不同的处理方式以及仪式繁简的差异。比如饭含仪式中,死者的身份不同,所含物品不同,即使是同一类物品其数量也不同。《礼记·杂记下》记载,“上古天子饭含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饭含仪式,自周代后历代沿袭,只不过随着社会所崇尚的富贵的物质形态不同,饭含之物有所差异。又如,不同的身份等级,其停殡待葬的日期不相同。在仪式的繁简上,也是根据现实社会中不同社会身份的死者,其丧葬仪式也不相同,官阶越高,仪式越繁,奢侈的程度上也越高。第二,在丧服制度上,表现等级的观念。按照《仪礼·丧服》的规定,丧服分五个等级,包括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从表面上看,守丧是一个纯血缘亲情问题,其实五个不同的等级都表现出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差异,是等级观念的体现。比如,丧葬礼仪中反映出男女社会地位的等级差异,据《仪礼·丧服》中记载,儿子给父亲服斩衰,为母亲只服齐衰,若父亲已去世,服齐衰三年,未去世只服一年。妻子为丈夫服斩衰三年,丈夫则只为妻子服齐衰一年。第三,墓葬制度反映出社会等级的差别。陵墓的大小、高低、形制反映出死者生前的地位、权力和财富。比如西汉时代对各种不同身份地位人的坟丘的高低大小有较明确的礼制规定,坟丘礼制趋于完备。又如,在棺椁的数量上,西周规定天子四重,诸侯三重,卿大夫再重,士一棺一椁。第四,随葬品反映等级的的差别。随葬品的丰俭反映出社会等级制度的差别。比如殷商时,奴隶主随葬明器与生前占有财富和本身的地位有关。其它朝代在明器的等级表现上也非常明显。
四、和的观念
“在文化价值取向上,中华民族文化价值观以和谐文化模式为基础。”《论语》上也说:“礼之用,和为贵”。在丧葬礼仪中也体现出“和”的文化价值观念。它主要表现在,通过丧葬礼仪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和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第一,通过丧葬礼仪活动达到家室和宗族的和谐。丧事的处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行为,它往往是一个家族或宗族的行为。在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葬礼是一件大事,也是民间各种仪式中最为隆重,也最为铺张讲究的仪式,丧事不是由几个人单独完成了,而是需要家族成员的参与。葬礼是公开性的活动,也是一次社会聚合的机会,通过葬事的处理达到家庭的和谐,家族内的相互了解和和睦,达到了邻里之间的互助,尤其重要的是,通过丧葬礼仪活动,达到了对子孙后代的教育。由此可见,丧葬礼仪的和的功能以及教育功能也具有不可忽视的
重要意义。第二,丧葬礼仪中还含有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人从自然中来,又回到自然中去,比如“人土为安”的观念就是一个明显的写照。
总之,我们考察分析中国传统的丧葬礼仪,可以发现,丧葬礼仪中有许多外在的形式,在不同时代也有不同的表现,但蕴含在其中的价值观念却较为稳定。揭示丧葬礼中的价值观,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中国传统丧葬礼仪,重新评价中国传统丧葬礼仪,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于构建现代丧葬礼仪是一个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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