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打开日志,警觉不妙。恰娟在线,于是商量:
宝妹:你来一篇我来一篇
李娟:好
宝妹:开写
李娟:比比
李娟:就是还不知道写什么
宝妹:也是
宝妹:不过也就十分钟的事儿
“十分钟的事儿”对于娟来说可不是吹的,上周日下班去娟宿舍,见娟正哭天抢地喊:“我要写三篇日志呐。”好么,这家伙真能攒活儿,该!看她下回还这样不!
娟下楼找灵感去了,我继续构思那“风流”不知不觉没刹住车,全然忘了谁有耐心看那么长的文章。本想在日志里面讨好一下“军人般的果敢,商人般的精明,文人般的儒雅”的领导,以及写崇拜李叔同向大家透露心中已有爱慕之人。谁料这个八卦的风头全被一张大脸抢了,可喜可悲!
回头看娟,已发了一篇“疯子”一篇“毛爷爷”。娟说,写不出来了。
还差一篇呢,还是写吧。
那好吧。
不过时间有点晚了。
小意思,就十分钟的事儿。
转天早上点名的时候,娟说:你还是没等到我最后一篇日志。
是,第九分钟我就睡觉去了。
回到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看看娟的第三篇日志,又一篇“毛嗲嗲”,这三篇日志可算尽显娟的本能。十分钟的事儿,除了湖南就是湘菜还有毛爷爷。局长说:“想到痛苦不堪的时候,灵感就来了。”不知娟是否痛苦,反正我是……十分钟的事儿,损失了我一尊毛爷爷雕像。娟还拿着那个回复当圣旨,让我交出毛爷爷雕像……
我的“十分钟”搞定了,此时娟已经无影踪了,我跟超哥一样,又一次被她忽悠了。不过她肯定是忙别的十分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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