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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厚养薄葬”还是“厚葬久丧”——如何看待高档墓

公墓陵园行业博客-是“厚养薄葬”还是“厚葬久丧”——如何看待高档墓         发布日期:2024-12-06          查看:1583

是“厚养薄葬”还是“厚葬久丧”

——如何看待高档墓

    从我国殡葬改革以来,社会关于高档墓不同看法的争论一直不断。近来更有一些主管部门开始强行要求取缔高档墓的销售,不过效果一直不好。个人认为,效果之所以不好,是因为这种做法根本就是违背了事物的社会规律。

其实,无论是认为高档墓不应该存在,赞同“厚养薄葬”,还是高档墓应该存在,赞同“厚葬久丧”,都有着不可辨驳的理由。这个争论在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就有着不同观点。从《墨子·节葬·下·第二十五》中“厚葬久丧,其非对王之道也。”到《荀子》的“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各自的观点都有其现实意义,只是各自所处的环境和所取的看事物的角度不一样而已,因此这个问题本身就不需要争论。

    从哲学的观点看,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的。要求取缔高档墓,赞同“厚养薄葬”的是站在节约社会财富的角度来谈的,而要求高档墓适当存在,赞同“厚葬久丧”的则是从人文关怀和寄托情感需求来看的。

从现代社会文化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已经走了二十多年,各行各业都在强调要按市场规律办事,为什么公墓行业就不能按市场规律办事呢?既然社会有这个需求,为什么而且这个需求既不妨碍公众他人,而且还能起到“民德归厚”的效果,为什么就非要取缔呢?从社会需求的多样性来看,任何一种产品都不可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打个比方汽车作为交通工具,谁能说只要能代步就行了,生产那么多豪华车是浪费社会财富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那为什么这种事情具体到公墓行业就有人想不通了呢?

所以说,公墓作为一种精神消费品范畴,其本身就是无法用实质的标准来对其进行衡量的。因此,无论是认为高档墓不应该存在,赞同“厚养薄葬”,还是高档墓应该存在,赞同“厚葬久丧”,都无法代表全体的社会成员。因此,我们应该求同存异,搁置争议、停止行政干预,由老百姓自己来决定是“厚葬”还是“薄葬”,由老百姓自己根据其自身条件来有选择的进行公墓消费,这符合我们建立和谐社会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