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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

公墓陵园行业博客-论语         发布日期:2024-12-06          查看:1515

(一)论语·学而第一

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译文:

曾子说:“要谨慎地办理父母的丧事,要诚心诚意地祭祀祖先,这样做了,老百姓就会受到感化,社会道德就会趋于淳厚。”

 

(二)论语·八脩第三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译文:

祭祀祖先的时候,好象祖先就在那里,祭祀鬼神的时候,好象鬼神就在那里。孔子说:“如果我不亲自参加祭祀,就好象没祭一样。”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教,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译文:

孔子说:“坐在上级的位置,待人不宽厚,执行礼制,不庄重认真,遇到丧事,不悲哀,这还有什么可以看的?”

注:《朱注》:居上主于爱人,故以宽为本;为礼以敬为本,临丧以哀为本。既无其本,则何者而观其所行得失哉?

按:孔子非常重视丧礼,认为可以从其参加丧事过程中的态度来考察其为人。

 

(三)论语·述而第七

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译文:

孔子在死人亲属家边吃饭的时候,总吃不饱。

注:《正义》:丧者哀戚,饱食于其侧,是无恻隐之心。

子于是日哭,则不歌。

译文:

孔子在这一天哭过,便不再唱歌。

注:《朱注》:哭,谓吊哭。一月之内,馀哀未忘,自不能歌也。《尊释》、《四书近指》:哀乐皆情也,圣人中节焉而已,然乐可以骤哀,哀不可以骤乐,故不能歌。

 

(四)论语·先进第十一

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

译文:

颜回死了,学生们要用厚礼埋葬他。孔子说:“不行。”学生仍然隆重地埋葬了他。孔子说:“颜回把我当父亲看待,我却未能把他当儿子对待呀,这不是我呵,是学生们呵。”

注:《钱解》:每疑孔子之于颜渊,若情深而礼薄,此知博文之非难,而能约之难也。

按:孔子虽主张薄葬,但也不能组织自己的学生薄葬颜回。可见薄葬之难行也。

(五)论语·子张第十九

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

译文:

子游说:“丧事致悲哀之情,但不要过分。”

注:《朱注》杨氏曰:丧与其易也宁戚,不若礼不足而哀有馀之意。

《集释》戚学标《四书偶谈》孔安国曰:丧恐天性,故致哀而置,毋过情也。

按:操办丧事应有两个原则,一是悲哀,而是有度。过分悲哀,有损身心,也属不孝。

 

(六)论语·尧曰第二十

所重,民、食、丧、祭。

译文:

重要的是:人民、粮食、丧礼、祭祀。

按《集释》孔氏曰:重民,国之本也。重食,民之命也。重丧,所以尽哀,重祭,所以致敬。

 

文化阐释:

孔子(前551—前479),春秋中期思想家、政治家、儒家理论的创始人,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现山东曲阜)人。

 孔子重视“孝”在丧葬礼仪中的作用。他认为:孝道同时具有两重意义。对内是借以仁心的自觉,对外是借以象征对整个人类社会以及把历史文化的关顾。孔子的贡献在于将外在的礼制(规范)变为内在心理(情感)。这里所说的核心情感不是宗教性的“畏”、“敬”、“庄”等等,而是以亲子关系为核心的“孝——慈”。自汉代以后,孔子的学说成为两千年里封建文化的正统理论基础,虽说有过“儒”、“法”互用和儒道互补的时期,但终归还是以“儒”说为主。
   
    在丧葬理论方面,孔子主张“薄葬”,而且他在操办自己母亲的葬礼时也是本着节省原则的,但他的这种理论处处为厚葬的盛行留有余地,客观上为厚葬理论提倡者提供了理论依据,所以《淮南子·氾论训》说:“厚葬久丧以送死,孔子之所立也。”可见孔子丧葬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有相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