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墓行业的不断发展,公墓行业的土地消耗问题也随之被推到了风口浪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为了控制土地更是推出了“单个墓位面积不得超过一平米”,不得销售“豪华墓”等相关政策,以期对公墓业的发展进行政策性的控制与引导。
纵观全国的公墓业,应该说没有哪个地方的公墓没有超面积墓位、没有超价格的“豪华墓”。之所以形成这种局面,我想既有相关政策界定不清的因素,也有市场供需行为的影响。一方面,“单个墓位面积不得超过一平米”对目前葬式多样化的公墓行业,根据无法对占地限制进行明确界定;另一方面,作为企业的经营性公墓,以盈利为一大目标无可厚非;再一方面,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墓位消费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这些因素都使得“墓位面积超标”与“豪华墓”无法完全避免。
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对于一个行业的规范单凭行政制度来“堵”是行不通的,更重要的是要靠“疏”的方式来进行引导。对于公墓业的土地节约问题,其实我们更多的时候也应该靠政策来引导而不堵。作为一种消费行为的引导,关键的合理使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当前,我们的公墓业由于前期民政事业的烙印,很多地方都有一个说法,“要让每一个家庭都能买得起墓地”,于是大多公墓都被强制性要求建设品种齐全的低价墓。试想每个城镇居民故去后都采取墓葬的话,将会占去多少土地呢?拿天津来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市各大殡仪馆存放的骨灰盒有60万居多,而天津现有13家经营性公墓目前总共安葬的墓位只有12万左右。如果真的全部都到公墓安葬的话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
天津目前之所以有那么骨灰盒还存放在殡仪馆等场所,其根本原因不是老百姓不愿意进行墓葬,而是经济因素的制约所致。因此,个人认为公墓业要节约土地从根本上就是要让消费者对公墓消费问题上进行分流,让更多的消费者不购公墓而采取骨灰存放的方式。而这种引导最根本的方式就是要从价格机制上做文章。这就需要我们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要让骨灰存放成为主要的方式,让公墓消费成为一种奢侈行为,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公墓消费的分流,真正实现《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的“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鼓励骨灰存放、限制墓葬的原则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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