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学派生死观
儒家最基本的概念是“仁”,孔子儒学最高目标是安定天下,治理社会。这一强烈的入世精神使他的人生观积极向上。他将“生”与“死”都与这一目标联系起来,将生命价值的砝码放在“生”上,《论语》记载:“见义不为,无勇也。”“任重道远”“死而后已”等,就是说,生和死都要达到“仁”的境界。后来孟子概括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更是发展和丰富了孔子的仁学思想。
孔子儒学是通过积极的建功立业来超越生命有限性的,因而对生前、死后的荣誉都特别珍重,这一积极超越态度集中表现在为“三不朽”信条上。古语有“死而不朽”,即“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立德:像伏羲、炎、黄、尧、舜那样开创一个时代,奠定人类社会行为准则,使万民世世在得其惠。立功:为天下、后世建立功业的人,如大禹治水,立夏国。立言:像孔子、老子那样建立学说,使后人受其教化。这样,人虽亡,但名声永存,从而达到不朽。
道家学派生死观
老子表现为一位神秘主义者,他撇开人生、社会、万物等具体事物形态,追究万物存在的原始根据。从万物的正反或阴阳的转换中去说明“无物常驻”的道理,对此他归结为“反者道之动”,即事物经过长大壮大后就会死亡,“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亡”,“不道”即失去道的合理性。
对于死亡,老子取一种自然主义的豁达态度。“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人乎?”万物生于天地之间,复归于天地之间,死亡是必然的, 这是自然而然的,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后世中国人将老人的自然死亡称为“善终”“老了”“白喜事”就是深受老子死亡哲学的影响。
墨家学派生死观
墨子强烈反对当时“王公丈夫”“久丧”及民间盛行的“久丧厚葬”之风,认为这样劳民伤财,无益于身体健康、国计民生。墨子是中国最早主张开“薄葬”的殡葬改革家。主张“薄葬”却很重视祭祀鬼神,因为祭祀是上邀鬼神之福,求其助佑,下以集合民欢会、聚食,连络一乡一里的感情,还有娱乐的意义。这里是否有鬼神,似乎已变得不重要了。
墨子主张的所有殡葬、祭祀活动都要有利于人们的生产、生活,并由此提出了“并葬”的主张。关于祭祀的社会联谊、娱乐等功能无疑是他对死亡文化的一大理论贡献。
佛教的生死观
佛教在公元1世纪东汉初传入中国。儒家和佛教最根本区别在于:儒家是建立在对生命热爱的基础上,因而产生了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强烈的使命感,也就有了“孝”和“感恩”。佛教则建立在人生苦难、厌倦生命的基础上,因而采取了一种消极的生活态度,社会感极其淡漠。
火化缘于佛教,是佛教徒达到一种清净无欲空寂淡泊生活的一种精神“涅槃”境界的途径。佛教的生命观代表了一种典型的宗教死亡哲学,它将生命、生存的砝码放在“死”上。这样,一切的“生”都只是为“死”做准备;生只是暂时的,死才是永恒的;但死又不是纯粹的死,而是一种“永恒的生”。
佛教能在中国得到传播,与它自身受到一定的“改造”分不开。融合了“忠”、“孝”、“义”之类的训诫。于是“中国式佛教”与原始佛教已经不完全是一回事了。
此文参考王夫子《殡葬文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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